千噸美國「瘦肉精」豬肉攻破民進黨的本土神話

2007年08月17日/聯合報/社論

滿清末年,西方列強以船堅砲利轟開了中國的港口;一個半世紀後同樣場景在台灣重演,這次撞破扁政府大門的,竟是一千噸美國豬肉。

七月上旬兩批美國豬肉被查出含有禁藥瘦肉精,衛生署先是隱瞞檢驗結果,後又誤導輿情指稱瘦肉精不是禁藥;直到真相遮掩不住,欲轉移目標,竟對國產豬肉展開抽驗,以降低美國豬肉的突出性。在此期間,千噸到岸美國豬肉等在海關無意退運,本土豬農即質疑政府可能「放水」;沒想到不幸言中,政府不僅決議放行美國豬肉,更一舉取消了內外禁用瘦肉精的政策,完全向美國投降稱臣。

本土豬農的憤怒,不難理解。禁用瘦肉精是農委會去年十月才頒布的政策,目的在塑造國產豬肉的高品質形象,一則保護本土豬農,再則也維護民眾食用安全。孰料,一年不到,政府竟出爾反爾,在接連發現美國豬肉違禁情事後,不僅不追究責任,反而為違法者量身放寬標準。如此一來,不僅形同懲罰了守法敬業的本土豬農,也將全體國民的健康置於險境。

試想,上兩周官員才喊打喊殺,四處追緝「違法」使用瘦肉精的豬農及其上下游業者;現在,違法的「歹徒豬農」還押在地檢署,行政院卻突然改口宣稱瘦肉精對人體安全無虞,民眾儘可食用無妨。如此反覆無常的政府,到底要教民眾相信哪一項標準?一旦門禁大開,原本安全堪虞的廉價進口豬肉充斥國內市場,混用於各種加工食品中,民眾將如何分辨真偽優劣,豬肉究竟還能不能吃?

民代指控,政府此番取消禁令,目的在換取陳水扁過境美國的待遇。姑不論其間虛實如何,這次政策大轉彎情節之突兀、時機之巧合,確使扁政府無法擺脫「豬肉換外交」之譏,這真是一樁骯髒的生意!

陳水扁口口聲聲「台灣尊嚴」,他可以為了自己的意氣,以環球謎航和入聯公投與美國相抗;然而,一轉身,他又可以出賣台灣人民的健康,以交換自己的過境禮遇。在這種情況下,台灣尊嚴何在?可見,在陳水扁眼裡,其實不是美國大,更不是台灣大,而是他阿扁個人的私利最大。

從內政的觀點看,這裡還存在一個嚴肅的問題,那就是:一個不斷出爾反爾的政府,如何維持「依法行政」的精神?扁政府降低了美國豬肉的違禁標準,塞進台灣消費者的胃裡,那不僅是對台灣民眾的羞辱,也是對台灣行政公信的踐踏。而一個朝令夕改、偏斜媚外的政府,又如何維持其格調和誠信?最鮮明的對比是,絕大多數本土豬農都相信法律、也遵守法律;但到頭來,一腳踢翻法律的,竟是立下這塊政策神主牌的政府。也難怪豬農怒批:「這是什麼政府!」扁政府不僅摧毀了法律安定原則,也破壞了依法行政的「信賴保護原則」。

事實上,僅看衛生署的角色,即可知張內閣的行政思維錯亂到什麼地步。衛生署的職責原在維護國民健康,但這次卻只見食品衛生官員處心積慮保護美國肉商及國內進口商的利益,完全拿不出妥善的防弊之計,即急著打開大門迎接美國豬肉。相形之下,無力左右大局的農委會,縱有護農之心,也只能徒呼負負了。

從狂牛肉、蠹蛾蘋果、基改黃豆等一系列事件的軟處理,有人嘲諷衛生署角色錯亂,把自己錯當是「國貿局」。從瘦肉精事件看,情形可能更糟,衛生署簡直可以改名為「美國違禁商品護航署」了。問題是,當張內閣已將行政院自降為總統府的「利多局」,衛生署又豈在乎自己是否戕害國民的健康?

被千噸美國豬肉撞破大門的扁政府,如何面對幾萬兢兢業業、奉公守法的本土豬農?又如何面對不知豬肉還能不能吃的惶恐大眾?一個口口聲聲「愛台灣」的政權,其西洋鏡就此拆穿,請告訴全台數萬產婦,她們命該為陳水扁冒險吃瘦肉精的麻油腰花嗎?

扁政府藏在瘦肉精裡的祕密

2012年03月13日/聯合報/社論

美國在台協會日前揭露,是扁政府向美承諾訂定瘦肉精殘留標準,而非馬政府。扁政府在二○○七年八月十六日通報世貿組織(WTO)要公告萊克多巴胺容許量,載明生效日期為八月廿二日;但為何扁政府竟在短短幾天內出爾反爾,吞掉了這項承諾?

答案就藏在八月廿一日。那天,陳水扁出訪過境美國,僅獲准在遙遠的阿拉斯加過境九十分鐘,他惱羞成怒,全體團員都未下飛機。

此事的內幕是:陳水扁任內的第九次出訪,欲過境美國本土卻遲遲無法獲得美方同意,遂在行前數日以同意開放美牛瘦肉精為條件,希交換美方同意他過境美國本土重要城市。但後來華府仍僅同意他過境阿拉斯加,時間則由五十分鐘增為九十分鐘。陳水扁對此屈辱待遇「見笑轉生氣」,遂在阿拉斯加上演了「拒下飛機」的抗議戲碼,當然也把給WTO的承諾一併撕毀。

正當民進黨連日嚴厲批評馬政府「賣台」、「出賣國民健康」之際,回頭看看扁政府時代處理美牛問題的粗暴、投機和反覆,即可知今天台灣面對美牛的難堪處境,許多是扁政府留下的禍根。其實,陳水扁決定開放瘦肉精與否,只為交換一次外交禮遇;而通報WTO的公文可因私欲未遂而一夕撕毀,民進黨還談什麼誠信與正當?

民進黨藏在瘦肉精裡的祕密,還不僅如此。台灣之所以全面禁用瘦肉精,是因為二○○六年中國大陸發生民眾食用含強毒瘦肉精豬肉致死案件,扁政府為展現台灣的食品安全優於大陸,誓言要用「最嚴格的標準」把關。因此,在農委會主委蘇嘉全主導下,在當年十月下令將所有瘦肉精列為禁止項目。當時大陸惹禍的瘦肉精,是毒性較強的「克倫特羅」;但在扁政府的高調下,毒性較弱、也是美國唯一准用的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也被列為禁藥。

也就是說,在扁政府執政前期的二○○○年至二○○六年,國人其實一直在吃「合法」的「含萊牛肉」;但吊詭的是,扁政府雖然擺出全面封殺瘦肉精的姿態,實際卻是色厲內荏,未對進口肉品真正實施檢驗,以回應美國政府的壓力。直到二○○七年七月,高雄海關查獲大批美國「豬肉」含有萊劑,引起外界譁然,政府始表示要加強檢驗查緝,也才露出了扁政府「光說不練」的馬腳。

很明顯的,無論陳水扁要用開放瘦肉精來換取過境禮遇,或行政部門用檢驗放水來減緩外交壓力,均是將美牛問題當作政治權謀來操作。但至今民進黨卻還在以「照顧國民健康」來居功,對行政放水則避而不談。

更令人咋舌的是,陳水扁雖片面撕毀了對美及對世貿組織的承諾,對內仍在炫耀禁用瘦肉精的「愛民、顧民」立場;但為了應付內外壓力,後來仍對美承諾,暗中繼續採取「不檢驗」的欺民作法。根據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的說法,直到二○一○年,馬政府因為進口肉品檢驗職責移轉,加以國內查獲豬農違法使用瘦肉精,海關才又開始恢復檢驗美牛瘦肉精。前些年,台灣一直未聞美牛含瘦肉精的問題,直到去年才連續發生,祕密正在於此。

換句話說,在二○○六年扁政府立禁之前,國人在民進黨執政下一直吃瘦肉精;而在二○○六年扁政府全面禁用瘦肉精以來,其實也從未認真執行檢驗,亦即在扁政府打混期間,台灣民眾吃下肚的瘦肉精,包括牛、豬在內,已難以計數。禁止也是扁政府,放水也是扁政府。如此刻意的行政疏怠和欺瞞,其實就等於在用瘦肉精玩弄政治權謀而已。

那些堅決要求「零瘦肉精」的人,看看民進黨的說一套、做一套,想想自己吃下的肉類,一定會感到不寒而慄。那些還在疾言厲色譴責馬政府賣台的民進黨人,回首一瞥扁政府的表裡不一及反覆無常,能否給國人一個交代?